一、脫模前的處理和養(yǎng)護
去掉留在模子四周的膠砂。立即將作好標記的試模放人霧室或濕箱的水平架子上養(yǎng)護,濕空氣應能與試模各邊接觸。養(yǎng)護時不應將試模放在其他試模上。一直養(yǎng)護到規(guī)定的脫模時間時取出脫模。脫模前,用防水墨汁或顏料筆對試體進行編號和做其他標記。二個齡期以上的試體,在編號時應將同一試模中的三條試體分在二個以上齡期內。
二、水泥膠砂強度檢驗試件的脫模
脫模應非常小心,脫模時可用塑料錘或橡皮榔頭或專門的脫模器。對于24h齡期的,應在破型試驗前20min內脫模。對于膠砂攪拌或振實操作,或膠砂含氣量試驗的對比,建議稱量每個模型中試體的重量。對于24h以上齡期的,應在成型后20--24h之間脫模。 注:如經24h養(yǎng)護,會因脫模對強度造成損害時,可以延遲到24h以后脫模,但在試驗報告中應予說明。已確定作為24h齡期試驗(或其他不下水直接做試驗)的已脫模試體,應用濕布覆蓋至做試驗時 為止。
三、水泥膠砂強度檢驗試件的水中養(yǎng)護
1、將做好標記的試件立即水平或豎直放在20℃士1℃水中養(yǎng)護,水平放置時刮平面應朝上。
2、試件放在不易腐爛的蓖子上,并彼此間保持一定間距,以讓水與試件的六個面接觸。養(yǎng)護期間試 件之間間隔或試體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。注:不宜用木蓖子。
3、每個養(yǎng)護池只養(yǎng)護同類型的水泥試件。
4、zui初用自來水裝滿養(yǎng)護池(或容器),隨后隨時加水保持適當的恒定水位,不允許在養(yǎng)護期間全部換水。
5、除24h齡期或延遲至48h脫模的試體外,任何到齡期的試體應在試驗(破型)前15min從水中取出??ピ圀w表面沉積物,并用濕布覆蓋至試驗為止。
四、強度試驗試體的齡期
試體齡期是從水泥加水攪拌開始試驗時算起。不同齡期強度試驗在下列時間里進行。
――24h±15min;――48h±30min; ――72h±45min; ――7d±2h; -一>28d±8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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